设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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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概要

设计是包括关于产品的产品设计、广告海报、图像设计、数字设计等视觉设计,与生活空间货环境相关的环境设计等的广义的概念。

设计保护法第2条第1号规定“设计是指“物品(包括物品的部分(第12条除外)及字体。下同)的形状、样式货色彩及它们的组合, 是可以通过世界产生美感的”

因此,设计保护法中所指的设计是关于可成为独立交易的对象的物品(或相同物品的部分)的外观设计。

设计申请及审查处理程序

设计注册申请有设计审查注册申请和设计无审查注册申请。

根据物品的特点,对流行性强,生命周期短的食品类(A1)、服装类(B1)、寝具类(C1)、纸质印刷物类(F3)、包装容器类(F4)、织物纸类(M1)、杂货类(B2)、鞋类(B5)、教材类(F1)、办公用品类(F2)等需进行设计无审查注册申请,而对其他物品则需进行设计审查注册申请。

现在,可进行设计无审查注册申请的物品指定为10个大分类,但对相应物品的调整和根据其他标准的指定方案正在进行研究当中。

设计注册申请流程

디자인 심사/등록 흐름도

设计保护法施行规则修订内容

(2010年和2011年修订)
允许提交3D图
允许提交用3D程序文件(3DS、DWG、DWF、IGES)绘制的图案,从而消除为申请的另外的图案制作。
全面开放图案绘制方法及提交数量
废纸以往要求用正投影法绘制图案的限制,可有申请人自由选择绘制方法,而且,在图案提交数量方面也废纸需提交斜视图及6张图的限制,只要能充分反映设计的整体形状和床内容的重点,则不受数量的限制而由申请人决定提交图案的数量,从而给顾客带来便利。
扩大无审查品种
将无审查品种从原有的10个大分类(2,460个物品)扩大至18个大分类(6,200个物品)。具体有随身用品、箱包、服装类、红白事用品、广告用品等产品追加为无审查物品。
扩大一件物品对象品种
대상품목을 확대
一件物品申请对象品种从原有的31个物品扩大至86种,增加了专业运动套装等,反映了最近的物品交易实情。